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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29日,由浙江省工商联和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专题学习培训班在浙江省委党校开班。省工商联副主席张必来、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沈慧虹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全省各市(县、区)工商联执常委代表、商协会秘书长代表、部分企业代表和工商联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约70人参加培训学习。金华市园林花木行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施学武参加培训学习。
三天时间里,培训班先后邀请省委党校教研部教授杨日鹏博士就学习总书记考察浙江讲话精神,奋力当好重要窗口进行宣讲。杨教授从认真体悟总书记对浙江的殷切期望、深刻理解“重要窗口”的丰富内涵、奋力书写“重要窗口”的优异答卷等三方面深入浅出给予讲解。
第二天先后邀请省协同社会治理研究院童跃院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调研员徐盛惠,浙江大学光华学院博士生导师陈信勇教授,从新时代商协会参与社会治理与法律服务、防控经济犯罪风险,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人民的权利法典——民法典普法等三个专题进行宣讲。童跃院长关于商协会参与社会治理与法律服务受到参会商协会秘书长的热议和关注,对商协会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三天邀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泽平、省经信厅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处长应云进副教授,就民法典视角下的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进行解读。特别是应云进处长对条例解读,原来一个半小时的课程,因学员们的要求,足足讲了两个半小时。作为条例制定的参与者应云进处长指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没有直接上位法依据,是一部涉及所有制的地方性立法,具有创制性和浙江特色。多年来,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的重重不平等待遇,条例的颁布实施妥善地处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保障其他所有制企业权益之间的关系,具有“软法+硬法”双重特性,规范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修改行为,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条例》的章节及主要条文设计,围绕民营企业市场注入的不平等、要素使用的不平等、融资上的不平等、监督上的不平等、权益保护上的不平等展开,针对问题立法,立法破解问题。
大家认为,这次培训,学习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收获很大。各位学员表示,通过学习坚定了今后商协会工作的信心和工作目标,加深并领悟了对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学习,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