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局、财政局,金东区信息软件创业园管委会、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科技孵化器若干政策的通知》(金政发〔2010〕67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市区科技孵化器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金华市区市级及以上科技孵化器(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金东区信息软件创业园)内落户,且符合科技孵化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金华市区科技孵化政策资金申请表》;
2. 同意入园孵化、毕业的文件复印件;
3. 国、地税部门出具的当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金华市区科技孵化政策资金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经所在区高新产业局(信息软件创业园管委会)、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于3月底前一式三份报送市财政局工交商贸处。
联系人:市财政局工交商贸处:林立新,电话:82468762;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管明,电话:82469791。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