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林学会),厅直属各有关单位(学会组),浙江农林大学,中国林科院亚林所:
为鼓励在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兴林富民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各级林业部门及广大林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进我省林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有效支撑林业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林业厅、省林学会《关于印发<“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林科〔2007〕29号)精神,决定开展第十三届“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和申报程序按照浙林科〔2007〕29号文件(详见浙江林业科技网)要求办理。
2、申报材料:(1)申报书;(2)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3)验收证书(原件);(4)经济效益和成果应用证明(原件);(5)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6)《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7)项目鉴定、评审证书(不作硬性要求);(8)其他附件;(9)申报书电子版;(10)如申报二等奖以上的要求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科技情报部门提供的查新报告。其中(1)、(2)材料统一用小四号字的A4纸打印。成套材料一式一份,申报书放最上面,请勿另加封面,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另加13份申报书(不需要附其它材料)。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请各市林业局(林学会)及各有关单位通过初评提出获奖等级建议和排序汇总表,并盖上公章后连同报奖材料一起上报。
4、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2月28日。
二、成果登记方法
成果登记可向原立项单位申请协助办理。请申报人进入浙江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www.zjkjt.gov.cn/),左下角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6.0”,自行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科技成果(压缩文件,格式为****.arj,请直接上报导出文件,切勿修改文件名称)直接上报科技部门,同时报送省林业厅科技处备案。如报奖中有不明之处,请与厅科技处联系,电子版请发至联系人农民信箱。
联系人:林丽,电话0571-87399081;蒋科毅,电话0571-87399080。
附件:浙江省林业厅、林学会“科技兴林奖”申报书
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