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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多措并举宣传贯彻《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4/3  

  《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自2018年3月12日正式颁布实施后,浙江省林业厅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在前期向全浙江省印发《条例》单行本、举办浙江省《条例》培训班的基础上,近期又派出指导组赴金华市磐安、东阳和丽水市龙泉、庆元等地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全省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采用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积极谋划部署,营造宣传氛围。为切实推进《条例》的实施,提高《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各地认真组织部署宣传贯彻工作,印制《条例》单行本发放到各乡镇及行政村,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桐庐县制定《贯彻落实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规范公益林和森林公园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各种举措;淳安县悬挂横幅50余条,张贴标语1000余条,出动宣传车300余车次,进入山区农村宣传;景宁县制作公益林宣传手册,分发到“两会”代表、县直机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及基层护林员手中;武义县通过会议培训、科技下乡宣传、义务植树宣传等活动,同步宣传《条例》,发放宣传手册1300余份。

        运用多种形式,强化媒体宣传。各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体平台,拓展宣传覆盖面,强化视觉传播力。如在金华日报、今日建德报、永康报、今日仙居报、天台报今日开化报、今日龙泉报等媒体上专版宣传《条例》内容;建德在林业微信公众号以“喜事!建德上万人的钱袋子要鼓起来了,这笔钱与你有关”对《条例》进行了专版推送宣传;台州市、杭州市富阳区等地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具体内容, 通过农民信箱每日发送一条《条例》内容给乡村干部和农户,并组织人员下乡讲解,做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长兴县、庆元县等结合《条例》宣传贯彻,专门录制并在全县播放“浙江省最美护林员”等宣传片。

        开展座谈培训,力求学深学透。《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是对《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提升,各地通过座谈交流、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级林业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读懂、吃透《条例》内容。台州市组织全市林业干部职工全文学习《条例》;淳安县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5次,对《条例》进行深入研读、交流。同时在各乡镇组织村级专职护林员开展业务培训,使最基层的管护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武义县分别组织召开全县乡镇林业干部、护林员工作会议和各区域林业站、乡镇林业干部培训会,进行学习贯彻。磐安县召开全县公益林工作会议,组织全县公益林护林员及各乡镇林业站长专题学习。庆元县召开全县公益林护林员和乡镇林业站长业务知识培训会议加强培训。桐庐县、东阳市、磐安县结合固定党日学习、夜学等深入学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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