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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3/30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

  清明节历来是野外用火的多发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清明节期间,我省气温迅速回升,大部分地区无明显降水,森林火险等级较常年同期偏高,森林火灾防控压力较大。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全省清明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狠抓动员部署。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单位领导责任制,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多管齐下,狠抓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影像、广播中有声音、网络上有文字、手机里有短信、林区边有标牌。要重视对国内外重大森林火灾事例和本地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加强防火安全警示教育,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森林消防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森林消防、人人关注森林消防,构建群防群控森林消防的工作格局。

  三、主动出击,狠抓火源管理。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把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作为防范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落实专项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严密关注气候条件,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和禁火令。对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要增加林区防火检查哨卡和护林员,落实儿童和特殊人群监护人责任。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曝光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严阵以待,狠抓应急处置。针对清明森林消防特征,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前介入,妥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火灾较多特别是火源管控有漏洞的地方,要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查找隐患,整改问题。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加强战备值班,一线布防,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航空护林飞机和机组全体人员要全员在岗待命,随时准备实施火情侦察和吊桶灭火作业。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获悉火情后要立即报告,及时上传下达,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市森防办要在3月29日前将清明期间(3月31日—4月7日)本辖区市、县两级政府、林业和森林消防值班、带班情况通过“浙江森林消防网”业务系统报省森防办备案,并在清明期间的每天17:00——17:30上报前24小时本辖区森林火情、林区安保等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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