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华某来到自己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某自然村的苗木基地,本想看看苗木的生长状况,但一到现场,不禁傻眼了———苗木基地被挖得坑坑洼洼,一片狼藉,辛辛苦苦栽种了十来年的银杏树、桂花树、紫薇花树、樱花树全都不翼而飞,只剩下一些不值钱的柳树、樟树等还孤零零地立在田地里。
是谁如此大胆将苗木挖走的呢?想起自己曾经委托王某介绍买主,华某猜想是王某叫人把苗木挖走的,但他从没向自己说过有买主要买苗木,自己也没说要王某做主把苗木卖掉啊?虽然心有疑惑,华某还是电话联系了王某。
“王某,你有无去过我山上的苗木基地?”“没有啊?”“没有就好!”放下电话,华某还在疑惑时,王某又电话打回来了,问华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苗木全被人偷走了,我准备报案了!”一听说要报案,王某赶紧制止:“你先不要报案,我马上到你家来!”
华某心中有了数,过了不久,王某急急忙忙赶到华某家,承认是自己将苗木卖给了金华的林某。王某还在电话中责问林某为何不在挖苗木时通知自己。“你有无收过林某的钱?”“没有,绝对没有!”王某信誓旦旦。
但到了27日早上,王某却又拿了12000元到华某家,称是林某付给自己的预付款,但为时已晚。
据林某证实,2012年春节前,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王某。王某自称这些苗木系自己和哥哥一起种植的,钱系王某出的,因苗木基地上要建养老院,所以想将苗木便宜点卖掉。后双方协议以22000元成交,林某预付12000元,并在6月1日前将苗木挖完。孰料这些苗木根本不是王某所有,且王某一直未将真相告诉华某。
7月13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王某批准逮捕。 (周轩 洪美玲)
检察官点评:王某在没有取得华某苗木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林某达成转让协议,骗取林某的货款,实质上是利用不知情的林某秘密窃取了华某的苗木,系间接正犯,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