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林部门、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鼓励园林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推动我市园林企业的发展,我学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和“诚信单位”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诚信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和要求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
二、本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2月10日。
三、申报资料:
1.填写《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申报表》、《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业绩表》和《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册,一份单列);
2.填写《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和《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诚信单位”评价评分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册,一份单列);
3.申报“诚信单位”需提供五项基本指标分和两项附加分评审所需的证明、文件、证书及相关报表、资料等扫描件一份;
4.申报资料内考核指标的年限是2015年至2016年度两年来主要的经济技术数据。
5.申报资料的装订:
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申报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四、各单位将申报资料分别报所在县(市、区)学会或园林部门初审后,报送金华市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室,市本级企业的会员单位直接报送市金华市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室。
五、获奖的县(市、区)级优质工程应为2014年1月1日后竣工并经过验收备案的工程,并需出具相应的文件及获奖证书。
六、本学会评选的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诚信单位”一年有效。
七、经评选获以上荣誉的单位将在2017年上半年予以表彰。
八、各单位同时填写《联络员通讯录》(一份单列)上报至我学会。
联系人:王桂莲 电话:82309509
地址:金华市飘萍路585号 邮编321000
附件:
1.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评选方法
2.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册,一份单列)
3.《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业绩表》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册,一份单列)
4.《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册,一份单列)
5.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诚信单位”评选办法
6.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
7.金华市园林绿化行业“诚信单位”评价评分表
8.联络员通讯录
金华市风景园林学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