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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出台的前前后后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5  

    日前,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花卉协会发文,公布了我国首批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名单,宣告了我国首批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的诞生,也结束了我国作为花卉种质资源大国长期以来没有国家级花卉种质资源库的历史。在花卉界,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形势呼唤尽快建立资源库

    我国花卉种质资源丰富,在世界上号称园林之母。花卉种质资源是推动我国花卉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长期以来,因为各种原因,我国一直没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国家级花卉种质资源库。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花卉种质资源(特别是一些野生的花卉种质资源)面临越来越稀少的危困局面,在种源管理上也愈益显出了一种无序状态,形势发展迫切需要建立系统的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花卉种质资源,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促进我国花卉品种创新,推动花卉产业发展,2015年下半年,在国家林业局的批复授权下,中国花卉协会开始组织专家学者制定《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讨论、起草,2015年12月28日,《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花卉协会,中国花卉协会各分支机构,各有关重点花卉产区和一些龙头花卉企业。2016年1月至2月底,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根据收到的征求意见和调研得到的反馈意见再进行修改完善。3月15日,中国花卉协会以中花协字〔2016〕3号文件的方式发出通知,正式发布实施《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3月16日,中国花卉协会又以中花协字〔2016〕4号文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以紧锣密鼓的节奏,正式启动了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的评定评选程序。
 


    中国花协紧锣密鼓开展评审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出后,得到了全国各地花卉协会的积极配合和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内,共有16个省(区、市)的花卉协会和中国花卉协会的3个分支机构推荐提报了55个单位,70份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申报材料。申报的花卉植物品种资源包括牡丹、睡莲、玉簪、野生蕨类、榆叶梅、梅、蔷薇属、鸢尾属、百合、郁金香、荷花、菊花、石蒜、杜鹃花、铁线莲、狗牙根属植物、结缕草属植物、假俭草、六合茉莉、小丽花、唐菖蒲、桂花、山茶花、茶梅、国兰、红掌、非洲菊、铁皮石斛、紫薇、平阴玫瑰、月季、蝴蝶兰、君子兰、木瓜、海棠、石榴、蜡梅、蕙兰、金棕榈、含笑、观赏竹等。

 

    在此基础上,9月13日-14日,中国花卉协会在北京组织了一次权威性的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评审会议。来自北京林业大学、中科院北京植物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植物园、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农业科学院、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的18名专家教授,分成13个评审组,各自承担评审会议所分配的评审项目。每个评审组分别由1-3名评审专家组成。各评审小组采取主审专家评审制,即每位主审专家负责主审大会所分配给本小组的申报材料,并在本小组主持评审工作,并拿出本小组的评审意见。各评审小组的主审专家,都是对应领域的权威专家。主审专家对于符合评审基本条件和要求,建议评为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的,以及不符合评审条件和要求不建议评为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的,都需写出详细意见,提交评审组讨论。小组审定后,提交大会终审。在大会评审时,由主审专家负责介绍本小组申报材料的基本情况,并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再由全体评审专家进行评议、讨论,按照《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的评分细则,对每份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最后,汇总专家评分结果,提出首批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建议名单,以及需要组织专家实地考察的名单,形成最终的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出来后,上报给中国花卉协会会长批准,并在相应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林业局,得到批准后正式行文对外发布最终的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入选者名单。

 

   
    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评审原则



    这次评审,为尽可能地做到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专家组提出了一些评审的基本原则。
 

    一是保存的主要花卉品种必须是传统名花、珍稀濒危花卉、新优特品种、有潜在利用价值的花卉、引进的优良花卉品种等。
 

    二是所有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收集保存的花卉种质资源具有多样性和代表性,具有重要的保护和利用价值,知识产权明确;具备一定的保存规模及发展潜力。


    保存目标花卉群体具有一定的种质资源分布量、分布范围和生产规模,及明显的文化、品牌、科研和政策优势;土地权属清楚,土地使用权不低于30年,具有较长的稳定保护基础;无检疫对象和危险性病虫害;管理机构和体系健全,具备稳定的管理技术力量和技术条件。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且保存完整;与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合作,有技术力量较强的科技支撑单位和专家;有能够保障开展花卉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所需的必备经费。
 

    此次评审原则上以异地保存库为主,具有特殊保护利用价值(传统名花、新优特花卉、潜在利用品种等)或亟须保护的珍稀濒危花卉原地保存库也可推荐,但不超过推荐总数的5%。
 

    当然,这次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的申报与评审,由于是第一次,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一是发动工作还不够充分,可能还有不少地方适合建立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的单位由于不知情而没有及时上报和申报,错过了评审机会;二是从地域分布上看,存在明显的不均衡性。一些省市上报了十几个单位,评审通过的单位也有六七家。而与此同时,还有十几个省(区、市)却还是空白。    
 

    中国花卉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所有这些,都是前进中的问题。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的申报与评审还会继续,符合条件没有上报的单位还会继续有机会申报和被评审通过。同时,这种评审是动态的,不搞终身制。已经评定为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的单位,凡经考察不再符合条件的,今后仍然可能要强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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