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宣布“十三五”期间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以下统称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从免税清单来看,除了花卉种子之外,无根插枝及接穗、百合种球、郁金香种球、唐菖蒲种球等也赫然在列。
这对国内草花种子、种苗进口代理商而言,无疑是巨大的好消息。事实上,从2015年5月起,进口花卉种子代理商享受的免税政策一度被停止,不少进口花种代理商需要为进口种子缴纳13%的增值税,令其资金压力巨大。不过,2015年9月中旬,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2015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执行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时,确定种子种源免税政策将持续到当年12月31日,代理商从5月起缴纳的税款得以返还。
但从今年1月起到5月免税文件发布时,由于没有明确的免税政策,花种代理商都是先交税才能办理相关种子(苗)的进口事宜。而随着文件的下发,国内进口花种、扦插苗代理商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现在就等着把1到5月期间进口的花种增值税款退还给我们,不然损失就大了。”北林科技种业公司销售经理李东升表示,虽然年初时不清楚政策会如何执行,但考虑到公司去年进了一些货、库存还算充足,因此在种子销售时并没有加价,“相当于我们承担了增值税这个‘风险’,并没有将之直接转嫁到客户身上,否则他们肯定承受不了。”
按照文件内容,申请免税的流程如下:种子种源进口单位应向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进口计划,产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向财政部提出免税进口建议,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年度免税进口品种、数量范围。进口单位在核定的年度免税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未经核定或未列入年度免税范围的进口种子种源应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管理办法会另行通知。在该管理办法印发前,具体执行办法比照“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然而从业者还是希望“十三五”期间能够在免税的执行方式上有所突破。“以前都是先交保证金,然后再退税,中间会间隔比较长的周期,通常为半年甚至一年时间,代理商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如果能直接免就完美了。”坂田种苗(苏州)有限公司花卉科业务经理李媛媛表示。中国林木种子公司副总经理陈勇告诉记者,目前“具体的执行办法还在商议中”。
据了解,此次免税周期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