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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金华市著名商标申报开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5/3  

    日前,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2016年度金华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在5月10日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认定。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金华市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要满两年(注册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以上,工业品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年利润在50万元以上;农产品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年利润在15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专利示范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

  与往年相比,今年对一些行业的企业认定金华市著名商标适当放宽了条件,比如支持列入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自主创新型科技企业(从2014年起连续两年销售收入达800万元以上)、经营模式创新型企业(从2014年起连续两年营业收入达300万元以上)、现代农业种植养殖业骨干企业(从2014年起连续两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且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良好,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其他条件不变。此外,今年继续支持涉及信息网络经济、健康生物医药、休闲旅游服务、文化影视时尚、高端装备制造等五大重点产业产品和行业领先的商标,和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浙商回归企业、“个转企”企业的商标,以及特色农产品企业商标和特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申报金华市著名商标。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申报认定的企业,在申报“金华市著名商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及证明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包装等相关材料。“金华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可到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领取。

  “金华市著名商标”经认定后,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可自愿申请延续。企业商标被认定为“金华市著名商标”后,将在金华地区受到较全面的保护。除商标所有人外,他人以“金华市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字号使用,并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核准登记;商标所有人可在其商标注册核定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金华市著名商标”的字样、标志。

     金华市园林花木商会各会员企业如要申报,请同商会办公室联系,我们会全程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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