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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凝聚全市园林花木企业家智慧力量,助力“重要窗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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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2/18  

各市、县(市、区)绿委、林业局,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成“森林浙江”、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在“十三五”开局之际,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对林业改革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为“十三五”林业工作定好了路径、指明了方向。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高潮,让林业改革发展在“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现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组织,统一思想。各地绿委、林业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近期在全国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广泛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讲,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迅速传递到林业系统每一个干部职工,确保每个人学习到位、认识到位、贯彻到位,汇聚起推动林业改革发展的强大能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绿委成员、林业部门要站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以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绿色发展的要求为出发点,从如何增强“前人栽树”的历史担当、坚持“十年树木”的政策定力、发挥“靠山吃山”的特色优势、弘扬“木秀于林”的创新精神、形成“聚木成林”的工作合力为切入点,牢牢抓住我省列为“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的契机,加大对建设浙西绿色生态屏障和浙东蓝色生态屏障、发展珍贵彩色森林、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推动森林产品“电商换市”、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迅速掀起宣传热潮,形成全社会“关注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的良好局面,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各地在开展宣传时,要注重传统宣传媒体和新兴媒体相辅相成,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途径新应用,虚心学习“浙江发布”等微博、微信通俗易懂的解析方式和清新明快的文案风格,创新宣传形式,注重与公众之间的互联互动,确保林业宣传和活动能够内容生动、贴近生活、引起共鸣、形成声势。

  三、各尽其责,落细落小。各绿委成员、林业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与谋划“十三五”林业发展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要求,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八八战略”,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为指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战略部署,按照“11223”的总体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在改革创新驱动、增强发展活力,森林提质增效、维护生态安全,做强林业经济、提高林农收入,森林与城市和谐发展、弘扬生态文化等方面谋划重要举措,加强组织保障,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创先争优、抓点做样,形成可以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学习借鉴的先进典型模板。要全面提高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把绿水青山护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充分发挥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两美”浙江和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四、不失时机,紧抓节点。一年之计在于春,各绿委成员、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认识绿化造林是实现“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重要途径,也是绿委、林业部门职责所在。要紧抓每年3月份全省“绿化造林月”的林业重要节点和时机,继续保持历年来全天候宣传的良好态势,精心谋划开展各类绿化造林活动和林业宣传活动。全面启动新植1亿株珍贵树种五年行动,广泛开展打造森林绿色通道、森林休闲养生游和生态文化宣传活动,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加大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平原绿化、“四边”绿化的力度,组织宣传好各地党政军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上率下,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的高潮。

  五、上下联动,掌握信息。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信息报送和汇总统计等工作,上下联动、及时沟通,相互交流各地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为抓好全年宣传工作的落实,省绿委和省林业厅将继续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抓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汇总统计工作,并将结果正式列为各市年度目标责任制宣传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各级绿委和林业部门务必引起重视,落实专门人员做好工作,及时把各地的最新动态、经验、典型及问题报送到省绿委和省林业厅。4月10日前将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和“绿化造林月”宣传工作总结按时报送省绿委办公室和省林业厅办公室,12月20日前将年度宣传工作总结报送至省林业厅办公室。

  联系方式:

  宣传报道联系电话:0571-87399007、87399003;传真:86041124;电子邮箱:178814193@qq.com

  林业信息联系电话:0571-87399007、87399301;传真:86041124。

  动态及统计联系电话:0571-87399020;传真:86982000。材料及信息也可通过农民信箱发送。

浙江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林业厅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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