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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调运过程中的建议要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22  

一、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的程序

1、调运出省烦人花木,提前半个月向调入地林业森检机构报检,取得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

2、持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到调出地林业森检机构报检,确定受检货物地点和日期。

3、调出地林业森检机构接到报检后,于7日内进行现场检疫。现场检疫时,货主应提供货物原产地及有关材料和产地检疫合格证。

4、经现场检疫合格后,凭现场检疫合格证换取林业植物见一阵。

二、办理林业检疫合格证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1、在起树前半月左右取得收货方所在地林业森检机构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原件或传真件,到调出地林业森检机构报检,确定检疫事项。

2、胸径大于5厘米的苗木,调运时需到调出地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件。

3、取得检疫证书后,核对检疫证件的内容完整或错误,特别注意所调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几处关键地方,所调品种较多时,最好事先列出苗木清单。

4、根据苗木购销合同,在调运时办理完成所需证件,如植物检疫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地标签、苗木检验证书等。

5、调运途径木材检查站或检疫检查站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查验证件。

6、交货验收后,应立即将所有证件交收货方检验员,不应自行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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