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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浦江年内安排农发资金2100万元涉林资金有所增加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7/17  

    7月14日,浦江县下发了《浦江县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意见》,今年县财政安排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100万元,其中涉林资金项目比去年增加3个。

    一是特色经济林产业(经立项批准)。利用山坡地,新发展桃形李、油茶、蓝莓等经济林100亩(水平面积、集中连片,下同)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新发展香榧、猕猴桃(已搭架)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新发展花卉苗木基地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新发展林下经济(限种植)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二是在基地内新建路基3.5米以上的机械作业道路的,给予1.5万元/公里的补助;对路面进行15厘米以上混凝土硬化的,山区林产品基地每平方米补助30元,其他基地每平方米补助25元。以上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三是在香榧基地内集中连片新建采摘网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

     四是新建生物防火林带,每公里补助3000-5000元;新建森林消防蓄水池,每立方米补助300元。

     五是开展优秀森林消防队伍评选活动,每支优秀队伍奖励1万元。

     六是对新创建的省级森林城镇、省级森林村庄、市级森林村庄,分别给予15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古树名木保护。

     七是新获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命名的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林场或名社强社),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由部门新命名的减半奖励(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属同一经营主体的,不重复享受)。新成立的农(林)业股份制合作社,给予1万元奖励。

     八是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在本县内直接从事农林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经营工作,并符合省财政补助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补助不超过3年)。

    浦江县林业局将通过项目建设与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农发资金投入结构,变分散投入为集中投入,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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