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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租地绿化”引村民不满 农田年租金666元一亩,村民忍痛“割肉” 政策初衷无强制性,中间环节念歪经

信息来源:金华晚报   发布时间:2015/4/3  

好政策别念歪经

  绿化基础不高、出政策补贴鼓励道路两侧多种树,通过租地绿化的办法,把闲置田、抛荒地绿化起来,这无疑是个应该让人叫好的政策。

  只是,好政策最后却没有得到村民一致叫好,有人确实得了实惠,有人却要为创森工作忍痛“割肉”,很明显,这中间肯定有环节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经。

  租地绿化并非是永康的首创,早在1997年,安徽合肥就首创了租地绿化模式;20128月,《中国花卉报》就曾刊发评论指出,从租地绿化模式在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问题,如农民因租金得不到保证而上访、因投入不足绿化带管建不管养……这些问题的出现提醒业界,租地绿化要注意政策的延续性,做好长远的科学规划,量力而行。

  前不久,金华晚报曾刊发《永康花街:“果园飘香线”成“苗木死亡线”?》和《镇政府种树是面子工程?》两篇报道,反映永康市花街镇花1000多万元打造的“果园飘香线”项目果树出现成批死亡现象,以及永康市舟山镇两公里路上种的上万株苗木都死了的现象。

  报道刊发后,又有很多永康读者打来电话,这一次,他们要质疑的是当地的一项政策:租地绿化。“一元一平方米,农田一亩一年租金666元,这样的政策到底合理不合理?”

  7400元出租10年,不及80棵桔子一年产出

  永康市花街镇八字墙村的村民陈先生,是对租地绿化政策持反对意见的人之一。

  陈先生家的农田就位于双舟线道路一侧,500多平方米的农田里,种着大约80棵橘子树,往年,这80棵橘子树至少给他带来了两万元的收入。

  “去年冬天的橘子售价在3元每公斤左右,一棵橘子树少说也能产100公斤左右的橘子。”陈先生说,这还是按最保守的产量算的。

  可是,从去年开始陈先生忍痛砍掉了这批橘子树,农田也租给了村经济合作社,村里开出的价码是:租地每平方米1元一年,10年一付,陈先生家的农田租金就是5000元钱;水果树每棵赔偿30元,80棵橘子树赔偿2400元,也就是说,在这场租赁中,陈先生家的租金收益是7400元。

  陈先生说,一来是当时村里承诺说,租出去的地种水果,是镇里的水果飘香线项目,种的水果交给他来管理;二来是村干部上门做工作,尽管觉得不合算,但也就租掉了。

  “村民又不会去仔细看合同,很多人就这样签了字。”陈先生说,结果合同上写的和当时承诺的又不一样。事实上,租地合同上也就是写着由村里对租地进行绿化,并没有把当时的承诺列入合同。

  类似陈先生这样的遭遇,记者在花街镇八字墙一带了解到了好几例。另外,最近舟山镇等地也陆续有村民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同样的问题。

  “原本田里种着葡萄,现在村里说要拆掉,租给村里做绿化,还说是镇里的意思,一些种水果的村民已经把树砍了。”舟山镇新楼管理处的一位村民说,现在大家都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租:租吧,明显不合算;不租吧,又怕得罪村干部和镇里,惹来麻烦。

 租地绿化政策2012年开始

  永康创“省级森林城市”今年收官

  此前,永康市花街镇镇长陈伟强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道路两侧的绿化租地,是由村里向农户租来使用的,村里再转租给镇政府,花街镇就涉及十几个村,这项工作,永康市里出台过明确文件。

  在永康市林业局,记者拿到了一份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229日印发的《永康市平原绿化项目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里面明文规定:铁路、河道、县级以上道路两侧需要租用土地绿化的,按每亩每年666元包干给镇(街、区),由镇(街、区)按租赁合同支付给出租人,租金每10年一付,每10年递增10%

  下发这项文件的初衷是“打造森林永康”、“确保森林城市创建与平原绿化五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这项政策的适用范围,就包括了东永一线、东永高速、永康江等景观林、防护林,以及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工程等等。

  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是永康市自2013年正式启动的,今年则是其收官之年,5月要迎来省预检组预检。永康市绿化办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省里的创森考核指标,在可绿化的地段,像330国道单侧绿化要不少于20米,东永一线、二线这样的省道,单侧绿化不少于15米,双舟线这样的县道,则不少于10米。

  政策初衷为引导,非强制性

  为何最后环节却引起不满和质疑

  “和金华等地道路两侧绿化多苗木种植的情况不同,永康道路两侧绿化基本是水稻等作物,要么是工业区,绿化基础、创森基础原本就很薄弱。”永康市绿化办副主任应新媛说,这项政策的初衷,就是鼓励、引导大家在道路两侧植树,但没有强制性。

  应新媛说,每年每亩666元的租金,对一些抛荒地的户主来说,等于一年多拿了租金,是合算的,但对于一些水果、葡萄等经济作物的户主来说,就另当别论了。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所以这项政策并没有强制推行的意思,“可能在实际工作中,村两委把镇里交办的工作当任务来做,在工作方法以及政策宣传上,还是有问题的”。

  “有些村里村干部威信高一点,推行力度大一点,村民也就租掉了,但也有一些乡镇,村民不同意,也没有强制推行,推进力度就小一点。”永康市林业局局长应加兴坦言。

  事实上,据记者所了解的线索,在租地绿化政策推行的过程中,比如承诺租地绿化后苗木归农户所有、村两委打着镇政府旗号向农户租地等问题,在不少村里确实存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向记者透露说:镇政府布置的工作,村里完不成肯定有压力,有时用点方法,能租来就尽量给租来了。

  眼下,还有村民提出的担心是:等到十年租期满了以后,到时还有没有钱续租?如果不续租,长大的绿化苗木,相关法律又规定不能随意砍伐处置,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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