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六必须”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的通知》,对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提出了“六必须”的要求。
通知要求: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农业生产规律,实行分类指导,做到态度坚决、安排科学、工作扎实,不操之过急,坚决反对不顾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盲目下指标、定任务、压时限。
必须严格把握要求。严格按照“坚决遏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严格治理抛荒”的要求,严格针对“非粮化”的情形,严格区分耕地与非耕地,积极稳妥实施,重点抓好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问题、耕地抛荒问题,提高整治整改质量,坚决防止不顾情形、不顾地类,无序扩大范围。
必须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尊重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意愿,做实做细思想工作,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坚决防止在环境条件不具备等情况下强行推进,因整治带来的损失要给予合理补偿,并扎实开展后续服务。
必须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的“非粮化”情形、不同的种(养)类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研究完善对应的整治办法措施,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一刀切”,避免赶进度而“一拔了之”“一填了之”“一拆了之”。
必须注重恢复利用。耕地“非粮化”整治后的地块,务必尽快清除田间耕种障碍因子,恢复生产条件、有效安排利用,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抛荒闲置。
必须重视信访办理。高度重视防止耕地“非粮化”社会风险研判,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处理好群众信访,严防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