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和《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介绍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有关情况,着力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以法规形式巩固提升安徽林长制改革成果,从顶层设计、职责划分、考核问责等方面考量,明确了实施林长制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实施林长制的主要任务、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的设立及其保护和发展林业资源的职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林长制办事机构的职责、林长制的运行机制、违反《条例》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压紧压实林长职责、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聚焦深化改革亟待解决的政策环境、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问题,提出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五大森林行动”,着重从完善“五绿”协同推进机制、创新生态监管、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碳汇林业、推进科技创新等5个方面求创新、求突破。
安徽提出,力争到2025年,林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森林覆盖率超过31%,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53%,林业总产值超过7000亿元。
今年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3月25日,举行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启动仪式。5月28日,审议通过《安徽省林长制条例》。7月21日,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