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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7/21  

       (2014年7月14日中国共产党金华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全力创建美丽浙江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努力迈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如下决定。
  一、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目标要求
  (一)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重大意义。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作出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全市上下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作为重要工作指针,作为提升“两富”现代化金华的重要内容,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高质高效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当前,我市经济正处在宏观政策调整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的“三期”叠加阶段,资源环境条件的约束性增强,粗放式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把发展生态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核心任务,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发展路子,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为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是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体现为生产集约高效、生活宜居适度、生态山清水秀,也体现为百姓生活富足、人文精神彰显、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思路,把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着力点,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二)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百姓富裕、浙中崛起”总目标,坚持生态市建设方略,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以创建美丽浙江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为突破口,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加强环境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强化制度保障,形成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实现天蓝、水清、山绿、地净,加快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金华。
  (三)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主要目标。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是一项具有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的历史任务,需要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有步骤地推进。
  到2015年,美丽金华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布局,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美丽金华建设体制机制和组织领导保障体系;低消耗、低排放、高附加值产业结构加快形成,生态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五水共治”有力推进,垃圾河、黑河、臭河整治成效显著,基本消除劣V类水,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88%;“三改一拆”持续深入,大气环境逐步改善,土壤污染有所遏制,城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平等指标全面完成。
  到2017年,美丽金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美丽浙江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基本建成。全市空间开发格局更加科学合理,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以及人均公共绿化面积有较大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土壤修复工程全面推进,环境健康安全体系初步建立;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取得重大进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在“十二五”基础上进一步下降;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在全社会积极养成,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的目标全面完成。
  到2020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以水、大气、土壤和森林绿化美化为主要标志的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全市生态环境面貌出现根本性改观。城乡统筹发展指数、城乡居民收入、居民健康指数、生态环境指数、文化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保障指数、农民权益保障指数等达到预期目标。 
  在此基础上,再经过较长时间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美、自然生态美、人居环境美、人文行为美、生活幸福美,建成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金华。
  (四)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重点工作。近期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突破:深入开展“五水共治”、雾霾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城乡垃圾处理以及餐饮业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在回应与人民群众生活生命质量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四换三名”、“四破攻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培育、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绿色城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在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面貌上取得突破;深入探索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约束激励机制、环境准入和环境监管制度、考核评价体系调整等专项改革,在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突破。力争三年内,全市流域整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80%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0%以上,年优良空气天数达到250天以上;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专用停车位新增2万个;规划保留的行政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实现全覆盖,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政村达到60%以上;完善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餐桌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在生态文明领域取得惠民利民的实际成效。
  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各县(市、区)都要积极努力,突出重点,彰显特色。金华市区、义乌市要成为美丽金华建设先行区,重点在提升城市形象和生态竞争力上取得显著成效;东阳市、永康市要成为美丽金华建设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重点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上取得显著成效;兰溪市、浦江县要成为美丽金华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重点在推进“五水共治”、建设江南水乡上取得显著成效;武义县、磐安县要成为美丽金华建设重要生态屏障,重点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化培育上取得显著成效。
  二、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主要任务
  (五)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彰显科学发展之美
  推进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围绕“一轴两带”空间布局,编制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统筹抓好都市核心区、县域中心城市、小城市、中心镇和特色镇的规划建设。发挥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功能区等平台作用,优化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培育发展现代产业集群。落实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出台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的若干意见,实施财政、土地、产业、环境等差别化区域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总体格局。
  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四换三名”、“四破攻坚”、“三改一拆”等行动,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积极培育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建筑业工业化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综合物流、商务会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做大影视文化产业,促进旅游业联动发展。积极争创全国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加快发展网络经济,积极创建网上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断拓展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空间。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和标准强市建设,破除低端制造、传统市场、同质竞争路径依赖,实现“金华制造”向“金华创造”转变。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扶持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节能环保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大力实施“千人计划”、“双龙计划”,培养和引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
  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积极构建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融合,加快发展美丽经济。扎实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完善水资源配置机制,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现代林业经济,带动山区林农增收致富。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建立实施绿色采购消费政策。
  (六)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彰显自然生态之美
  抓“五水共治”让水更清。把“五水共治”作为重大战略常抓不懈,形成规划指导、项目跟进、资金配套、监理到位、考核引导、科技支撑、规章约束、指挥统一的保障机制。坚持治污先行,加快整治垃圾河、黑河、臭河,实现“一年灭黑臭、两年提水质、三年可游泳”目标。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流域、主要污染河段的污染整治,坚决关停淘汰、整治提升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促进种养殖业集聚化、规模化、生态化经营和污染物集中化、无害化处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效果。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排涝管网设施,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突出问题。大力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水源涵养区保护力度,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健全完善水质监控、超标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全社会节水教育,坚持节约用水、科学用水。
  抓雾霾治理让天更蓝。制订实施《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十大行动的任务举措。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煤改气”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彻底淘汰黄标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清洁交通工具,切实做好油品提升和城市治堵工作。加强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城市烟尘、城市工程扬尘和农村废气排放整治,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完善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抓生态屏障建设让山更绿。围绕2017年全市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各县(市)创建成为省级森林城市的目标,扎实推进 “四边三化”行动,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景观带和风景线。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深入实施“下山移民”工程,推进退耕还林,加强封山育林,促进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复垦复绿,积极推进小流域、坡耕地及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山林生态环境。
  抓土壤净化让地更净。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土壤修复工程,深化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及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到2017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明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实行严格的土壤保护制度。强化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调查,加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七)扎实推进新型城市化,彰显人居环境之美
  深化精品城市建设。按照“集约精致有内涵”的要求,科学规划设计城镇人居环境、景观风貌和建筑色彩,加强城镇生态景观保护和建设,彰显“诗画江南、八婺韵味”的独特魅力。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科学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推行“公寓式安置、小区化建设”模式,推动新社区集聚区建设,加快村改居步伐,发展现代城市社区。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体制,强化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不断完善城乡垃圾分类处理以及收、运、储网络,提高设施建设与日常管理水平,推进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加强村庄规划和建设,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精品村、风景线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水平,着力打造美丽公路。大力创建绿色城镇和生态示范村,保护乡土自然景观和特色文化村落。推进村庄生态化有机更新,强化农房设计服务,抓好“赤膊房”整治、农房改造和危房改造,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彰显江南农房特色。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都市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际快速公路、城乡联网公路和快速公交系统(BRT)、公交一体化建设,着力形成都市区内“一小时通勤圈”和到中心城市“半小时联系圈”。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全市域内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加强城乡地质灾害防治和住宅质量检测,完善防火、防灾安全设施,提高城乡安全保障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彰显人文行为之美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注重挖掘金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和生态思想,加强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革命遗址遗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丰富民间民俗特色文化活动载体,传承乡愁记忆,延续历史文脉。挖掘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积极打造文化精品,促进传统文化现代化。
  提升公民人文素养。坚持以德育人、以教启智、以文化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善美金华”建设,大力宣传“最美景观”、“最美人物”、“最美现象”,促进“最美”由“盆景”变为“风景”,不断焕发社会正能量。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培育和激发全体公民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推动养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弘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强化全社会的生态伦理、生态道德、生态价值意识。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着力构建包括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和社会公益教育体系等在内的教育网络体系,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积极引导绿色消费,养成文明上网习惯,倡导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
  (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彰显生活幸福之美
  持续改善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条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大幅减少低收入和贫困人口。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提高财政人均公共服务支出,统筹做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各项民生工作,推广金东区统分结合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加强8890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让全市人民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和更便利的公共服务。
  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农村文化礼堂等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全民教育、卫生和科技普及活动,持续提高全市人民的受教育水平、健康水平和科学素质,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人文氛围,促进人民群众发展自豪感、生活幸福感、心灵归属感和价值认同感普遍增强。
  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金华、法治金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借鉴“枫桥经验”,深化“后陈经验”,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和民主自治水平。进一步改进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全面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健全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体制机制
  (十)建立最严格环境准入制度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研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全面推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的战略环评,严格落实专项规划环评制度。推进环境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属地管理为主的制度,推进环评备案监督制,严格实行环评承诺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听证、重要决议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
  实行节能减排降碳总量管制。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逐步建立市县两级用能预算化管理体系。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推进行业性和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市县两级排污权指标基本账户。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制度,加快刷卡排污系统建设。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等三条红线,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区域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迹,严格禁止一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活动,严格控制区域内符合功能定位的建设活动,严格监管开发、建设、保护和利用等各个环节。
  (十一)建立全方位环境监管制度
  推进环境监管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进环保行政执法与民主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结合,提高监管实效。建立环境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先导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深入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建立资源要素使用全过程监管机制。以“四破攻坚”为突破口,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土地要素配置机制,加快征地制度、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和分期供应制度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激励机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和培育全市及区域性的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培育第三方专业化环保运行组织和机构,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
  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健全全面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和跨区域综合治理机制。
  (十二)建立零容忍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根据各地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状况,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环境问题约谈制度,对政府决策、执行失误以及不作为导致的环境损害问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以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的环境污染责任追究体系,加大环境损害惩治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环保公安联动执法、环境公益诉讼和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机制,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基金,鼓励推行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对高风险企业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十三)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制度
  完善财力增长机制和财税政策。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增长机制,整合生态环保类补助资金,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各类生态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和各类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参与美丽金华建设。落实生态环保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专项审计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展环保社会公益基金。
  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创新发展林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绿色金融产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美丽金华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扩大美丽金华建设融资规模。
  四、切实强化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组织保障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金华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市政府美丽金华建设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重大事项。研究制订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工作,支持政协围绕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协商机构、监督机构、咨询机构、民意机构、统战机构和群众工作机构功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献计出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美丽金华建设。
  (十五)强化示范引领。围绕美丽金华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机关、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庄、示范景区。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美丽金华建设整体向纵深推进。
  (十六)强化考评督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把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要求和目标定位,实行发展要求、评价指标和权重不同的差异化考核。严格考评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
  (十七)强化舆论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开展美丽金华建设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和突发环境事件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加强美丽金华志愿者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动员和凝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统一战线成员和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美丽金华建设。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提振精神,凝心聚力,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为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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