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全面合作协议(2019—2023年)》《浙江省省院合作林业科技与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管理办法》(浙林科〔2021〕23号)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现向有关单位征集2022年省院合作林业科技和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方向
(一)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主要围绕念好新时代“山海经”,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山区内生发展动力,高质量森林浙江和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尤其是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急需的户外林草作业智能机械装备、“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林长制、碳中和、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科技支撑、五大千亿林业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共同富裕、数字林业提升、长三角绿色生态示范区林业生态功能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研究。青年人才项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未来林业发展、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
(二)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主要围绕绿色富民、“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的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新器械,示范效果好。项目实施点为山区26县。
二、有关要求
(一)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研究单位按附件1提交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团队已有基础(针对所提项目)、中国林科院优势(针对所提项目)、今后几年围绕同一主题开展深入研究的设想。
(二)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有依托的技术成果,适宜在山区26县实施的新技术,按附件2提交推广实施地和推广计划、成果介绍。
(三)请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按附件3归类汇总,各需求大类不超过5项,按主要方向归类。
(四)5月31日前将附件1-3通过浙政钉反馈至省林业局科技处。联系人:林 丽,电话:0571-87399082;王 彬,电话:15857110680。
浙江省林业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