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办便〔2014〕92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高素质林业干部队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森林浙江”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与要求,结合2014年全省林业重点工作,我厅编制了“2014年省林业厅业务培训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执行。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计划所列培训班将在浙江林业网(www.zjly.gov.cn)“文件公告”栏目中登载,接受全行业监督。
二、培训班主办方须严格执行《浙江省林业厅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加强学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本计划所列培训班不收培训费。如有违规收费现象,学员所在单位有权拒绝派人参加。
各地各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 0571-87399098,87399095。
附件:2014年省林业厅业务培训班计划
浙江省林业厅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