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园林花木商会
关于建立财务审查监督员制度的决定
为加强本会财务管理,根据商会章程,决定建立商会财务审查监督员制度,由商会副会长郑挺扬同志担任商会财务审查监督员。
监督员主要职责:审查商会所有经费支出,检查商会会计员、出纳员工作,负责向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及商会理事会进行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其他财务管理事宜。
经费支出流程:商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出采购物品或项目支出申请,电话与监督员和会长沟通允许后,书面填写经费支出审查单,报商会秘书长初审,商会出纳凭秘书长初审意见具体办理采购或支付,并凭相关正式发票经秘书长初审签字,初审后报财务监督员审查签字,监督员审查后最后由商会会长批准签字,商会会计员方可列账。
经费收支原则上每次在会长办公会议期间公布一次,每次理事会期间公布一次。每年向主管部门上报一次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本决定经金华市园林花木商会第四次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金华市园林花木商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