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耕地资源十分紧缺,为加强耕地保护,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但是,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耕地“非农化”现象在不少地区仍然突出。
在此背景之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等是此次《通知》欲重点解决的问题之所在。
“万物土中生、有土才有粮”,就目前情况看,这几方面的工作必须尽快推进:
今后要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和特殊保护制度,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健全耕地监管机制,城市建设不得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搞新区,也不得以各种名目违法圈占农地;用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监督管理手段,推动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各行业用地标准,采取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加强耕地保护与财政奖补、信贷担保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吸引社会资本和新型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行管护。例如,浙江省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按照每年每亩100元的标准对集体和农户给予补偿,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地力培育等,补助资金数额与农田保护情况挂钩。这使农村集体和农户能够从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中获得稳定收益。在一些地方,永久基本农田地头都竖有一块标识牌,上面刻着“田长”的名字和举报方式,这样也有利于调动农民保护农田的积极性。
据专家研究分析,不同利用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土壤耕作层的影响有三种情况:
也就是种植一年生的作物,包括粮、棉、油、糖、菜等,这样是对耕作层的合理利用,而且作物合理轮作,尤其是种植豆科作物,加上秸秆还田,有利于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的质量。我国要求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的生产。
主要包括种植水果、茶叶以及部分中草药等品种,也就是我们说的多年生植物。种植这些植物,虽然对耕作层有一定的影响,但培肥改良等措施跟上的话,可以在短期内恢复用于粮食生产。
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需要移栽取土,对耕作层破坏很大。特别是根系发达的杨树、桉树等树种,既耗费大量养分,又破坏土壤结构,很难再用于粮食生产。《通知》严格禁止这类行为。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种植苗木对耕作层破坏严重,在非粮化整治中首当其冲。今年,金华各县市全面铺开非粮化整治,义乌市赤岸镇在全市率先启动,截至6月初,义乌已完成苗木整治1274亩,本次集中整治将持续到11月下旬。广大苗农当早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