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花卉网

网站公告: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凝聚全市园林花木企业家智慧力量,助力“重要窗口”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详细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20年第14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9/9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

​2020年第14号

 

  为全面支持上海市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切实做好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提高进口博览会濒危物种展品行政许可审批效率,特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实施的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濒管办”)实施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授权给上海市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参加进口博览会的国内外展商。

 

  二、授权范围和程序

  (一)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进口或者再出口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凭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参会证明,向上海市林业局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向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申请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二)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进口或者再出口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取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向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申请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三、授权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其间,国家林草局、国家濒管办不再受理本公告授权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申报途径

  2020年10月1日起,申请人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www.singlewindow.cn),向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申请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林业局

  电话:021—52567188

  传真:021—52567188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68号

  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

  电话:021—50477216  50477217

  传真:021—5047725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特北路456号南楼2楼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Copyright © 2014 - All rights reserved - 金华花卉网     技术支持:金华八婺网络有限公司     浙ICP备14012986号
主办单位:金华市园林花卉技术研究所     金华市园林花木行业联合会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胜利北街615号
电话:0579-82386789      E-Mail:jhhh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