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提前开展2013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本年度全县应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96.3万元,比去年增加93.54万元。目前,补偿资金正在兑付中。
浦江县纳入省财政补助的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达到47万亩,比重位居全市前列。2013年度省财政公益林补偿资金到位后,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县林业局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落实补偿资金,联合下发了《关于拨付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确保了2013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发放。今年的补助标准为每亩21元(含管护费4元),比去年提高了2元。目前,正通过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以“一卡通”的形式向全县14个乡镇(街道)的集体经济和6300余户农户进行发放。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开展使许多集体经济和山区林农从中受益,特别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