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造便〔2013〕14号
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近期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抽查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见浙江林业网文件栏),做好各项自查准备工作,重点要再次核实作业面积、检查作业质量和作业设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我省抽查工作顺利通过。同时,各地要认真填报《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统计表1-4,核对无误后于8月30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报送厅绿化造林处。抽查县名单待国家林业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崇,电话:0571-87399020。
附件:《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统计表1-4
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