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造便〔2013〕11号
建德市、淳安县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建设成效省级考评的函》(造造函〔2013〕45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林造发〔2013〕72号)部署,请你们认真组织开展2010年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建设自评工作。自评范围为建德市建德林场、淳安县富溪林场(见浙林计〔2010〕79号文件)。要对照考核评价办法,逐项逐地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进一步完善各项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基地建设成效。总结报告和相关表格请于8月15日前报送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并通过农民信箱报送电子版,相关文件表格可到浙江林业网文件栏下载。联系人:陈崇,电话:0571-8739902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建设成效省级考评的函》(造造函〔2013〕45号)
关于下达浙江省2010年由国家林业局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