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赶超发展、加快建设“两富”现代化都市区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积极引导和扶持全市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金华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金市科字〔2009〕5号),现将2013年度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重点领域
1.工业类项目征集类别为重大和重点项目,围绕我市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先进装备、现代纺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要体现产业化导向,以目标产品开发及关键工艺技术的突破为主要任务(新药研发项目可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
2.农业与社会发展类项目征集类别为重点和一般项目。农业类项目主要是围绕以农业“两区”建设为重点的现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的研发、引进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我市特色农业及新品种选育、生物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社会发展类项目主要是围绕社会民生重点和热点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重点支持生态与环境、人口与卫生健康、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食品及公共安全等民生科技。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充分发挥企业投入主体作用,规模以上企业申报重点或重大项目的,上年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2%(以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工业类重大项目研发经费预算不少于500万元,重点项目不少于100万元。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鼓励由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无高级职称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3.鼓励协同创新,国际合作、产学研合作、企业强强合作、企业与风险投资合作项目优先立项支持。
4.有明确知识产权目标。
三、申报和受理
1.按照《金华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13年3月29日前通过“金华科技网(http://www.zjjhst.gov.cn)-金华科技政务网-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和相关附件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处室。申报重大、重点项目的需提供查新报告;与中科院、浙江大学等院校所合作开发或引进转化的项目,需附相关合同(协议)等材料。
为体现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对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组成员等信息予以回避。
2.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市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请围绕市县政府重点工程,针对区域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薄弱环节,加强科技政策宣传、项目的主动设计等指导帮扶工作,抓紧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3.未开通科技信箱的申报单位请及时到网上注册并确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82469791(工业与高新技术处)、82469788(农业与社会发展处),82050167(网管)。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大楼主楼626室(工业与高新技术处)、628室(农业与社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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